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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股票索赔案已开庭,信披违法受处罚,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来源:市场资讯 发布时间:2023-03-31 18:20:50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本人代理的*ST和佳(维权)(和佳医疗)股票索赔示范案件一审已经开庭,和佳医疗信披违法受处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ST和佳维权入口)

2023年3月29日,和佳医疗(证券代码:300273)发布公告称:“2023 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

和佳医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存在重大遗漏;2、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报存在虚假记载。和佳医疗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和佳医疗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资料图)

2022年3月21日,和佳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下达后,2022年10月18日,部分投资者诉和佳医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这批案件是示范案件,章祥兵律师作为示范案件代理律师之一参加了庭审。

庭审争议焦点为:1、和佳医疗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2、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截至目前该案一审仍未判决。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和佳医疗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和佳医疗股票,且在2022年3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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